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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假車禍騙保險賠償 大馬女司機坐牢14個月
(新加坡訊)以假車禍向保險公司索賠3萬7000元(11萬5000令吉),大馬籍女司機被判坐牢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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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莉翰(28歲,前保安人員)面對兩項控狀,指她企圖向職總英康,以及安盛人壽保險(AXA)造假和索賠。
此外,她也承認報假案和製造假車禍,法官下判時也把另外七項控狀考慮在內。
商業調查局的調查顯示,被告是受非法集團指使,在本地製造假車禍。有關集團利用大馬人提供的車子,製造假車禍。
被告於2012年8月31日和兩個人駕車進入新加坡,並在這裡載了另外兩個大馬人,但在駕駛經過友諾士連路時,聽從其中一人的指示,故意猛踩剎車器。
結果後面的一輛羅厘撞上來,隔天被告再依照同一人的指使報假案。
接著,他向職總英康呈交總額1萬4246元(4萬4000令吉)索賠。職總英康職員起疑心覺得有疑,沒有支付任何款項。
到了同年11月29日,被告在後港3道故技重施,隔天她到診所看診,並獲得兩天病假,然後在2013年1月10日,造假以個人受傷向安盛人壽保險索賠2萬2755元(7萬令吉),保險公司支付4200元(1萬3000令吉)。
控方指出,被告等人在路上製造假車禍,對其他無辜的公路使用者造成傷亡威脅;被告的一名同謀也面對指控,另外兩人還沒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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