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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一眼惹殺身之禍案 2青年控謀殺罪
(新山6日訊)“瞪一眼惹殺身之禍案”;兩名只有20歲及18歲的華裔青年今早被控謀殺罪,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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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馮凌舟(譯音,20歲)及梁中興(譯音,18歲);其中染了一頭黃髮的梁中興,即將在13天后迎來19歲生日。
兩人今早雙手上銬,被庭警押往推事庭面控。
現場所見,兩人神情十分沮喪,全程低頭迴避鏡頭。現場未見到兩名被告的家屬。
兩人被控于8月25日凌晨2時30分左右,與另外3名在逃者在新山茂奧斯汀花園一家夜店前,做出殺害行為,導致藍寬耀(25歲,來自麻坡)身亡,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兩名被告在無代表律師情況下上庭,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擇定此案于10月23日過堂。
本案主控官為沙菲克副檢察司。
死者藍寬耀(25歲)與朋友在上述時間到酒廊聚餐,遇上一批年輕人起爭執,疑因在混亂中被碰撞時,自然反應看了對方一眼,結果被人圍毆攻擊,在醫院掙扎3天后離世。
(本報吳振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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