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犯人途中失控 警車撞警車11人傷
(居鑾15日訊)一輛負責開路的警車和一輛警用客貨車,在載送犯人前往麻坡高庭受審時,在南北大道永平通往巴莪第123公里處發生車禍,導致7名警務人員及4名犯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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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駕駛警用客貨車的巡長,車禍時被夾在座位上動彈不得,過后由消拯員救出,送往麻坡中央醫院治療。
另外6名警員及4名犯人則只受輕傷,他們在事發后,都獲得安排回返居鑾和到醫院檢查傷勢。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阿都華希助理總監發文告說,車禍于今早8時40分左右發生,事發時,有一輛豐田HILUX轎車駛在開路警車的前方,HILUX司機莫哈末哈菲茲不知何故,突然失控,偏離原有車道。
他指出,開路警車司機莫哈末力朱萬為了閃避,以便不撞上HILUX轎車,導致其車子失控。
“結果遭隨尾而來,載著犯人的警用客貨車撞上,2輛車子都掉入道路左邊的溝渠裡,而HILUX則停在緊急車道。”
另一方面,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助理總監受詢時說,莫哈末力朱萬巡長的右腳折斷,在接受治療,其他傷者的傷勢不嚴重,不過審訊只好展期。
受傷的警務人員有4名伍長,他們是莫哈末哈菲士、莫哈末化魯士、哈密和拉菲,以及警曹長沙峇尼和巡長威力。
受傷犯人都是涉及謀殺案件,他們是任加杜萊、古布蘇立士及莫哈末朱比利,原訂今早到麻坡高庭受審。
據警方調查顯示,HILUX轎車的司機及乘客是這起案件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