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後再搶劫 年輕爸爸判監39個月
(新加坡28日訊)年輕爸爸聲稱沒錢買奶粉,先到超市大偷嬰兒用品,再同妻姨的男友洗劫晨運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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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正輝(26歲,譯音),共面對11項搶劫和偷竊等罪狀,控方以其中三項加以提控,他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年三個月,再加12下鞭刑。
被告結婚後,除了妻子前段婚姻的女兒,又生了4歲的女兒和兩歲的兒子,妻子目前懷著第三胎,一家五口住一房式組屋單位。
偷奶粉等嬰兒用品的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20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地點是武吉班讓的職總平價超市。
控狀顯示,被告在超市裡將奶粉、奶嘴等總共價值超過330元的嬰兒用品放進塑料袋裡,沒付款就企圖離開超市。
保安全員見狀緊追在後,被告丟下兩袋物品逃之夭夭,保安員過後報警。
他偷竊不成後,去年11月又與妻姨的男友聯手在巴西立公園搶劫一名晨運的35歲女子,落網後被還押至今。
被告的代表律師替他求情時表示,被告的父母在他14歲離婚,他跟著母親生活,在中二時就退學幫工養家。除了銷售員、送貨員,他也做過搬運工人和清潔工等,收入不穩定。
生活和經濟上的困難,社區發展理事會原本每月發放1000元的救濟金給他們,但在他被捕還押後,救濟金已減少到800元(2480令吉)。
律師透露,被告去偷奶粉前是名兼職搬運工人,但那期間工作少,收入不多,剛出生不久的兒子沒有奶粉喝也無錢購買其他嬰兒用品,他走投無路才幹案。
夥妻姨的男友 搶劫晨運女子
“我沒有錢,要不要幫我搶劫?”被告妻姨的男友清晨和被告散步時,看到女子獨自晨運,慫恿被告聯手干案。
根據案情,搶劫案於去年11月21日清晨5時45分左右發生,地點是巴西立公園,受害人是一名35歲的華族女子。
被告之前租了巴西立一間度假屋替妻子慶祝生日,案發時,被告和妻姨的男友法茲里(32歲,無業)結伴外出散步,後者申訴他缺錢用。
受害人剛好獨自到巴西立公園散步,法茲里問被告是否願意協助他搶劫。
話剛說完,法茲里就快步上前從受害人背後一手用力箍住她的頸項,一手摀住她的嘴。受害人用口咬住法茲裡的手,掙扎中,受害人的眼鏡掉在地上,而法茲裡也因受痛稍微鬆開手臂,但隨即又用力箍住她的頸項。
被告見狀,揍了她的臉頰一下,受害人手機掉落在地。被告拉下她的背包跑路,法茲里跟著也撒腿而逃,並拿走受害人的手機。
受害人共損失總值2757元(8547令吉)的財物,包括價值1200元(3720令吉)的Prada名牌皮包、價值120元(372令吉)的耳機和價值70元(217令吉)的水壺等。
法茲里過後以100元(310令吉)賣掉受害人的手機。去年12月13日,警方成功鎖定被告的身份,一併起回背包和名牌皮包。
上網轉售賊贓
被告凌晨走過未鎖好的商店,起貪念入內偷走價值超過400元(1240令吉)的商品上網轉售。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7月干下偷竊案後,11月干下搶劫案,12月9日又干下另外一起偷竊案,12月13日在被捕落網。
偷竊案發生在基裡瑪路(Guillemard Rd)的環宇廣場(Grandlink Square)的一家商店。
案發前凌晨2時,店主王福良因鑰匙故障導致拉門無法上鎖,他只好沒鎖門就回家拿備用鑰匙。
他離開後,被告剛好經過,發現商店的拉門沒上鎖,走進店裡偷東西,之後還帶著另一名37歲的男子返回失主的商店裡進一步偷更多東西。
店主凌晨4時回到商店時發現拉門被拉開,價值408元(1265令吉)的充電寶、電線、耳機等不翼而飛,閉路電視清楚拍下被告的干案過程。被告之後上網將偷來的物品都轉售。
被告的其他控狀顯示,他還曾偷竊尿片、飲料、拖鞋等,他所涉及的物品總值超過5400元(1萬674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