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更換電錶後 電費暴漲逾3000
(昔加末27日訊)國能更換建築物電錶后,拉美士斯里再也其中一戶居民住家的電費,竟暴漲逾3000令吉,令屋主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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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鄭永裕(45歲)今日在馬華拉美士區國會議員特別助理陳宗陪同下,闡述情況。
他說,今年2月,使用35年的電錶失靈損壞,讓國能人員更換新電錶,也順便將電費用戶名字,從父親更換為自己的名字。
“2月份,我繳還逾60令吉電費,3月至5月還了逾40令吉電費,而電費單也未註明欠款,至于6月份則未收到電費單。”
鄭永裕指出,本月23日收到電費單后,赫然發現有2761令吉68仙欠款,加上本月的收費761令吉,導致他須繳付3522令吉68仙。
他說,他向拉美士國能辦事處櫃檯工作人員查詢后,對方指許多類似個案,或許是電腦出問題而大概計算電費,並將其投訴呈給昔加末國能辦事處,但未要他繳付逾3000令吉電費。
服務素質令人不滿
鄭氏透露,其位于拉美士班達拉也花園的1間店面,樓下租給他人,樓上用來儲物,並未經常用電,在去年11月29日繳還103令吉95仙后,就未收到電費單。
不料在本月,鄭永裕收到338令吉35仙的電費單,暴漲電費再次令他錯愕,國能人員表明將開檔調查,但模糊不清的服務素質令他不滿。
另一名屋主陳生財(56歲)申訴,其位于拉美士宏願花園的住家,在2014年更換電錶,隔年10月份接獲國能函件,指其住家舊電錶有黑點,造成電錶損壞,需被罰款1653令吉2仙。
“未換電錶前的每月電費逾300令吉,換后的電費每月逾200令吉,因此沒盜電說法,我不會還這筆罰款。”
陳宗陪同2事主投訴
陳宗指出,他已陪同這2名事主前往國能拉美士辦事處投訴,負責人說會記錄在案,並已致國能技術員著手處理。
他說,目前已接獲3起與國能電費有關的個案,包括他也發現自己工廠的電費,多出逾千令吉的情況。
他認為,政府應設有獨立機構管制國能,對方動輒就有權割電,這對用戶有欠公平。
“我會稟報國際貿易及工業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並協助這些事主向國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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