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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綁富太索950萬 展延3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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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來13日訊)涉及“綁富太索950萬案”的4名被告,今午再度被帶往古來推事庭,唯推事決定案件展延至本月30日過堂,待副檢察司的批准,再擇定日期移交高庭審訊。
4名被告昨午抵步古來推事庭事,神情淡定,在進入犯人欄時,還有交流談話。
相比上月過堂時的情況,今日4名被告皆理光頭上庭,也未特地躲避媒體鏡頭。
主控官莫哈末利端指出,此案相關的脫氧核糖核酸報告已經出爐,目前在等待副檢察司的批准,再移交高庭審訊,因此古來推事阿末法力決定將案件展至本月30日再度過堂。
4名被告分別為馬祖祥(31歲)、李發賢(30歲)、蘇偉倫(35歲)和阿古斯丁努斯(39歲)(人名皆譯音),4人在1961年綁架法令3(1)條文下被控,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死刑或終身監禁,如被判終身監禁,嫌犯必須接受鞭刑。
案情顯示,今年2月21日晚上7時25分左右,4名綁匪闖入古來太子城一所民宅,綁架44歲華裔女子江玲玲,並將她囚禁在哥打丁宜縣邊佳蘭的空屋。綁匪事后向婦女丈夫黃德龍(44歲),勒索500萬新元(約1585萬令吉)贖金,后者交付贖金后,警方于3月13日至19日之間,陸續逮捕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