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為:多溝通 少糾紛
新山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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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山發生一起攤主送錯加料炒粿條,顧客卻被要求多付5令吉的事件,引起許多讀者關注,更討論雙方在這起事件中,誰該承擔加料多付的5令吉?
攤主和顧客在此事中各持立場,雙方都有不願承擔5令吉加料費的理由,但雙方缺乏溝通才是導致此事的主因,其實通過溝通,雙方是可以避免糾紛。
從傳統規範倫理學來看,攤主和顧客分別處在功利論和道義論的一方,對此事抱有不同的道德觀,因為功利論主張看待行為結果,而道義論主張看待行為道德與否。
從功利論角度出發,攤主雖然送錯炒粿條給顧客,但送錯的炒粿條已加料,其成本自然較高,因此向吃著炒粿條的顧客,追收加料費,避免造成生意虧損,符合人們常說的“一分錢,一分貨”。
從道義論角度檢視,在送錯炒粿條的行為上,顧客向攤主傳遞正確的點餐信息,但攤主妻子搞錯訂單導致炒粿條送錯,因此攤主義務上,應該為送錯炒粿條的行為負責。
無論人們認同哪派說法,現實是功利論和道義論在社會並存,不同道德觀所導致的糾紛,自然層出不窮,惟溝通是可以避免糾紛的方法。
據了解,攤主妻子當送上炒粿條時,沒有通知顧客送上的食物是加料的炒粿條,讓顧客在不知情的狀況接收加料炒粿條。
顧客則在現場多付5令吉時,未表達心中的疑惑及不滿,但隨后把此事放上網,進行單方面的申訴。
在欠缺溝通的情況下,雙方把對方的舉動當作理所當然,自然沒發覺當中的疏忽。
若攤主妻子在送餐時交代食物已加料,或顧客在現場直接表明想法,其實都能避免當中的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