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拆故居意願是否堅定不移?” 李顯揚斥大哥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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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說,他和姐姐李瑋玲反對的是兄長李顯龍(新加坡總理)對李光耀拆除故居意願的反反覆覆,而從未反對李顯龍獲得自己的那一份房產。
李顯揚今早(20日)8時47分通過面子書回應了李顯龍關於他將在國會7月3日復會時回應弟妹對他的“毫無根據”指控的聲明。
李顯揚說,李顯龍稱李光耀留給了他歐思禮路38號的一部分,作為平等分配給他的那一份房產。他說:“瑋玲和我從來沒有反對過李顯龍獲得平等分配的那一份房產。我們反對的是李顯龍對李光耀拆除房子意願的反反覆覆。”
李顯揚說,他和李瑋玲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但李顯龍一週都沒有回答:“我們的父親,李光耀,拆除房子的意願是不是堅定不移的?是或否?”
李瑋玲和李顯揚本月14日凌晨2時許通過各自面子書發表聯名公開信,聲稱在遵從父親遺願拆除故居的過程中受阻撓,並指李顯龍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治資本”濫權,設法保留李光耀故居。李瑋玲和李顯揚指在自己國家受到監視,李顯揚更揚言要離開新加坡。
事件揭露的家庭矛盾連日來不斷發酵,首5天的一來一往揭露了政府為討論故居的處理選項和影響而設的部長級委員會,及李顯龍在一份宣誓聲明中指李顯揚夫人林學芬和她律師事務所的夥伴參與李光耀最終遺囑的擬定與執行,存有疑點;內閣成員還就委員會的設立與李瑋玲和李顯揚隔空喊話。
李顯龍昨天在聲明中透露,他曾想方設法盡力避開這個局面。他說,李光耀在遺囑中,把他的遺產平分給3個子女;其中,歐思禮路38號的房產留給了他,李瑋玲和李顯揚為此感到不滿。
為了化解不滿,他曾建議將房子以1元的象徵性費用轉移給李瑋玲,但李瑋玲和李顯揚沒有接受這個建議。李顯龍之後按合理的市價將房產賣給李顯揚,並且已將所得全數捐作慈善,並希望“這能平息他們的不滿”,不料後者選擇將事件公開,“並且作出各種嚴重的指責”。
這個顯赫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引起新加坡人議論紛紛和國際媒體關注。
李顯龍說,他很希望把這一切擱置一旁向前看,終止這場糾紛在民間造成的困擾,不過“這些指責是毫無根據的,政府不能置之不理。我們應該公開的處理,作出回應。”
李顯龍進一步說,他將在國會7月3日復會時發表聲明,回應弟妹對他的指控。發表聲明後,所有議員都能代表自己和自己區內選民提出問題。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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