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麗敏:高調巡邏安人不安心
新山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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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3個月內遭遇3次恐襲,最新一次正值齋戒月的本月3日,在倫敦橋恐怖襲擊造成10死48傷。
我國針對恐怖威脅全國戒備包括柔州,出動警察高調持械巡邏,但讓槍械曝光在公眾場合,就可安撫人心嗎?
筆者絕對相信,我國特警是接受過專業的開槍訓練,也相信高調巡邏能起著阻嚇作用,但將此危險武器暴露在公眾場所,倘若發生不愉快事件或擦槍走火,特警是否有一套專業作業標準,在準確無誤地開槍時,只打中滋事分子,而不會傷害到民眾。
其實是很難的,警方也不能在公眾場所大事開槍,造成重大傷亡。
看看英國的槍械管理制度非常嚴苛,雖90%以上的倫敦警察仍然在日常巡邏時不帶槍,但當時在倫敦橋發生恐襲時,訓練有素的快速反應部隊在接獲投報後8分鐘,趕抵現場擊斃3名暴徒。
這起事件雖是悲劇,但顯現英國在槍械管理制度奏效之下,使到恐怖分子或無從獲得槍械發動攻擊時,改用長刀襲擊民眾,否則將造成更大傷亡。
筆者認為,巡警配不配槍是見仁見智,但是否有一套緊急應對措施與警方支援,在發生突發狀況時,及時提供援助,化解危機,才是最重要的。
例如當倫敦橋發生恐襲時,持槍特警在舉報8分鐘後趕抵現場平息事件,證明緊急應對措施成熟。
筆者看過一個視頻有關西方國家警察帶著警犬如何制伏一名不願投降的醉漢或吸毒者,警方從不與對方正面衝突,而是看準時機令警犬咬著對方褲角讓他跌倒後,才從對方背後壓制他,化解危機。
警方在公眾場所,在許可情況下,將傷害性減到最低且達到目的,才是人民的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