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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心昉:泊車蟲
新山辦事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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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山市區有一種“慣例”,幾乎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泊車蟲”來向你收取“泊車費”。
所謂“泊車蟲”,就是先霸占公共泊車格,再向司機招一招手,讓司機泊車,就伸手向司機討錢;要是不給錢,等你的視線離開轎車后,殊不知你的車會受到怎樣的對待。
尤其當你在趕時間,好不容易看到一個泊車位,結果旁邊卻站個“泊車蟲”,讓人有車位都停不了。
日前,新山市政局宣布將加大力度對付“泊車蟲”,許多商家和民眾讚好,可見許多人都被“泊車蟲”的問題困擾已久。
有時在趕時間或是繞了很久都找不到泊車位時,會有民眾在無第二選擇下,只好把錢給了“泊車蟲”;但也有人堅決不給,寧願再繞多幾圈尋找位子。
其實有些人選擇不給錢,不是看不開這幾塊錢,而是這種收費完全不合理,這些泊車位是屬于地方政府,就算要收費,也應該是使用固本收費,而是隨便霸占一個位子,再招招手,就可以向司機收費。
為了杜絕“泊車蟲”,新山市長阿都拉欣日前在新山市政局常月會議上宣布,將在新山市區置立告示牌,禁止“泊車蟲”向司機收取泊車費,也會在每個星期與各單位展開取締行動。
除了取締之外,加重刑罰也很重要,以達到警戒的效果,希當局持續展開實際行動,才能長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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