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禁廁所揮電風扇砸頭 狠心繼父虐待4歲女童
(新加坡18日訊)狠心繼父兩個月內屢次虐待4歲女童,用鎖頭把她囚禁在廁所,還揮電風扇砸女童頭,把她打到進醫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這起虐童案發生在去年9月至11月,地點在義順組屋。狠心繼父(26歲)昨日被控5項罪名,包括虐待兒童罪、蓄意傷人以及蓄意重傷人罪。
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他,其餘在法官下判時一併處理。被告認罪後,被判坐牢7年鞭9下。
受害者案發時年僅4歲,被告是她的繼父。
案情顯示,女童的母親在2015年10月結婚,並在去年4月搬到義順。
去年9月被告與妻子起爭執,在廁所拿起電風扇,砸向女童臉部洩憤。
此外,被告也在去年11月用鎖頭把女童的腳“鎖”在廁所水管處,把她囚禁超過三個半小時,讓女童在廁所裡睡覺。
案情顯示,被告毒打繼女絲毫不手軟,使用腰帶、衣架、籐條和拖鞋鞭打女童,掌摑、揮拳打她的臉,還扯她的頭髮,甚至張嘴咬她的雙手。
被告還使勁掐女童,趁她倒地時大力踩她的胸口。
女童的母親看了於心不忍,試圖護女,但卻惹來被告。被告因此遷怒於母親,動手掌摑她。
女童身上有29道傷
女童身上有29道傷,需住院20天,控方指這是一項“冷酷無情”的虐童案。
揭發虐童案的是女童的外婆,發現小外孫女身上處處是傷后,帶她到醫院檢查,院方跟著報案。
醫藥報告顯示,女童身上有29道傷,包括肋骨多處骨折,需住院20天。
主控官在陳詞中表示,女童叫被告“爸爸”,但他沒有負起當家長的責任,還長時間虐待女童,成了女童的“折磨者”。
控方表示,導致案情加劇的因素,包括女童年齡還小,不懂得求助。由於女童的母親自身難保,女童也無法依靠母親來保護她。
另外,控方認為,被告把女童鎖在廁所,是肢體上的虐待,也是精神上的折磨。
控方指出,女童的傷勢沒有很嚴重,被告應該為此感到慶幸,否則控方會考慮更嚴厲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