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議會】限制土著單位開放 房屋顧委會擬10建議
(振林山14日訊)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莫哈末嘉益士指出,于3月成立的房屋顧問委員會已擬訂10項建議,以限制土著單位的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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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州行政議員總結答覆時指出,新增的建議包括必須先賣完非土著單位才能申請開放土著單位、25萬令吉以下房產不開放土著單位等。
(一)發展商在要求開放土著單位時,必須在發展商與州政府的印花稅補充協議後的12個月之後(之前是在銷售合約的9個月之後)。
(二)發展商必須在計劃完工70%時才能申請開放土著單位(之前是50%即可)。
(三)報章的廣告標準是至少5寸乘5寸大小、清楚標示土著單位、土著單位總數和最低售價,以及最即時的廣告訊息(之前是隨發展商意願)。
(四)申請開放土著單位前9個月,在州秘書屬下房屋部門的網站上發布廣告(新增)。
(五)第二次發布開放土著單位須跟第一次相隔6個月(之前是3個月)。
(六)此外,在屋價制定也有限制,25萬令吉以下不能開放;25萬令吉至50萬令吉可開放30%的土著單位;50萬令吉至100萬令吉可開放50%的土著單位;100萬令吉以上可開放70%的土著單位(之前沒有分級)。
(七)必須先賣完非土著單位才能申請開放土著單位。(新增)
(八)除了向柔州房屋與地方政府委員會建議外,還要讓地方政府也獲知開放申請(之前是只向委員會建議)。
(九)不充足的申請條件,有關申請將在州秘書屬下房屋部門就被駁回。
(十)開放土著單位房屋,發展商須繳交的款額為7.5%,不得折扣(之前有折扣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