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擁醫院蓋章偽造病假單 男子不認罪 下月過堂
(新山11日訊)男子因在民宅被搜出有7家醫院蓋章、逾70份偽造病假單以及9.66克大麻而被提控,但他不認罪,案件展延至6月20日過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末沙里扎(35歲)于今午在新山推事庭面對兩項控狀。
第一項控狀指他于本月5日凌晨2時許,在位于新山迪沙花園(Taman Desa)迪沙甘拔士1路的一個民宅單位內,擁有7個醫院蓋章及70份偽造病假單,牴觸刑事法典第472條文(偽造文件和印章),一旦罪成,將面臨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交替控狀是在相同日期及地點,擁有7個醫院蓋章及70份偽造病假單,牴觸刑事法典第468條文(偽造文件),此條文下被控將面對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第二項控狀指出,在同樣時間及地點,該民宅內也被搜出9.66克大麻,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6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39A(2)項條文被控。
被告皆不認罪,推事西蒂哈嘉允准被告各別以6000令吉及3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展延至6月20日過堂。
唯被告無法交保,因此繼續被扣押,其家人也有出庭,相信因籌不到錢,在推事庭內和被告相擁痛哭。
此案主控官為沙菲克副檢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師為法扎力。
據警方文告指出,被告是擁有新山中央醫院的蓋章以及偽造病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