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議會】獲可負擔房屋 貸款不過關 讓出資格
(振林山11日訊)獲得可負擔房屋的申請者,若銀行貸款申請屢不過關,資格將會轉讓給其他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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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莫哈末嘉益士指出,州政府于去年9月和大馬伊斯蘭銀行(Ambank Islamic)合作設立3億令吉的基金,協助總收入不超過8000令吉的家庭申請可負擔房屋(Rumah Mampu Milik)。
他坦言,若申請者一直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包括大馬伊斯蘭銀行的貸款,資格將會轉讓給他人。
他今日在第十三屆柔州議會第五季議會的附加提問環節時,如是指出。
先租後買有限制
民主行動利民達區州議員陳正春在會上也詢問,可負擔房屋的申請者,房貸申請被駁回后,州政府是否會優先批准這些人士的“先租后買方式”的申請。
莫哈末嘉益士說,先租后買方式僅限房價在4萬2000令吉(PKJ A)和8萬令吉(PKJ B)的柔佛社區房屋,房價在15萬令吉的柔佛可負擔房屋申請者,則須向銀行貸款。
他指出,州政府通過今年財政預算案,撥款2000萬令吉,作為興建售價4萬2000令吉(PKJ A)及8萬令吉(PKJ B)的柔佛社區房屋。
去年建1萬1344單位
莫哈末嘉益士引述數據說,截至去年12月,柔州政府興建了1萬1344個可負擔房屋單位,柔州政府目標是在2020年,興建6萬個可負擔房屋單位。
他說,在2014年,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丁也推介數項先租后買組屋計劃,這些計劃分別是江加埔萊組屋、仄達納組屋及東部疏散大道(EDL)房屋計劃,以及最新的先租后買房屋計劃,是嗎哂至達組屋計劃。
他說,通過2015年財政預算案,購買上述計劃房屋的購屋者為3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