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議會】阿育拉末:給兩個月緩衝期 濫用州徽將坐牢罰款
(振林山8日訊)柔州政府于本月2日實施的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民眾會有兩個月緩衝期。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柔州衛生、環境、教育及新聞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指出,換句話說,在7月1日后,民眾一旦濫用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將會有牢獄之災和罰款。
他解釋,濫用行為包括買賣、未經允許展示,或是繼續使用已被褫奪的勛銜及賜封,尤其在轎車掛上假冒王室、政府徽章。
他今天在州政府大廈,召開記者會公布法令詳情時說,2個月后,民眾一旦違反該項法令,濫用柔州政府徽章,可被罰款不少過10萬令吉,但不多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但不多過3年。
他說,濫用柔州王室徽章,則可被罰款25萬令吉,但不多于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于1年,但不超過5年。
他說,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防止濫用)法令,只局限柔佛州,使用其它州屬徽章、勛銜及賜封則不受影響。
他說,民眾若要使用柔州的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必須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
他說,柔州政府徽章,可向州秘書署提出申請;若要使用王室勛銜及賜封,則可向柔州宮廷理事會提出申請,而申請完全是免費。
他說,柔佛蘇丹依布拉欣曾下傳指令,冀嚴防柔佛徽章、勛銜及賜封,遭到不法之徒濫用,州政府隨之草擬相關法案,並分別于3月9日及16日,在州議會通過及在憲報上頒布。
⬇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