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燕萍:突發水災可避免
新山辦事處高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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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水災只在雨季時分才會發生,可是近年水災發生期,越來越讓人難以捉摸,甚至突發水災也似乎每隔幾週就發生一次,涉及地區也日益擴大,令受災影響人數不斷增加。
今年2月開始,先是新山東北區居民在農曆新年期間年初九拜天公前夕,遭突發水災來襲,影響拜天公情緒。緊接相隔一個月又發生加拉巴沙威6區變成澤國情況。
數天前,新山和士乃區皆有地方再發生突發水災問題,受災居民可謂苦不堪言,由于突發水災發生時間都介于下午或傍晚,水位無法立即消散,當局也開設收容中心,安頓災民。
其實,每一場突發水災,災民除了須承受住家家具電器被無情雨水浸泡損壞的金錢損失,也承受心靈上的壓力,當他們經歷一次突發水災后,每當看見天空降雨,都會擔心住家又淹水。
甚至一些長期居住在突發水災發生率高地區的居民,只要半夜聽見雨聲,都會受驚嚇起床,將家具電器搬往高處防災,產生嚴重的心理焦慮問題。
除了災民被突發水災問題困擾,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方面也因突發水災問題,必需不斷支付開設收容中心和提供給災民的援助金費用。
突發水災起因,通常是地區過度發展,加上排水系統未妥善規劃導致,從前突發水災只在新山市區發生,但隨著近幾年新山周邊地區開始發展,令突發水災也不再只局限于市區。
突發水災是可避免發生的災害,只要發展地區規劃妥當,確保排水系統操作順暢,民眾就不需受苦,惟這一切的前提是執法單位和地方政府必須充當盡責的監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