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运:严厉取缔蚊型脚车
三年前因撞死8名骑蚊型脚车青少年的沉可婷被判无罪释放后,非法蚊型脚车骑手到处游荡的现象再度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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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加拉巴沙威新村的村民投诉,新村内及住宅区也经常可以看到非法蚊型脚车的骑手三五成群在新村及住宅区的路段飙车,给驾车人士带来困扰,担心一旦不小心撞及他们,会惹祸上身。
村民希望警方能够加强取缔行动,一旦发现这些蚊型脚车的骑手,应该充公他们的脚车,同时警告他们或他们的家长,不应放任他们到处游荡,以免害人害己。
由于目前现有的法令条文不足,确实无法针对这些非法的蚊型脚车骑手展开真正的取缔行动,警方能够做的,也只是将他们带回警局,给予警告,或者警告他们的父母亲,严加管教孩子。
虽然法令条文有不足之处,不过,警方应该有权力从非法改装脚车的角度,充公他们的脚车。
这些蚊型脚车经过非法改装后,煞车器被拆卸了,警方完全可以以脚车不符合规格,以安全的理由充公脚车,开出罚单给这些青少年或他们的家长,相信能够遏制这股非法改装脚车的不良风气。
之前也有代议士提议,从源头进行管制,立法严禁脚车业者或相关技术人员非法改装脚车,以严刑峻法管制业者,这是其中一个有效的管制措施。
除了国州议会,地方政府也可以制定条例,严格管制非法改装的蚊型脚车及脚车业者,补足目前缺失的法令条文。
笔者相信,如果立法者及执法者能够配合,採取严厉行动取缔非法改装脚车 ,甚至扣留拥有改装脚车的青少年或业者,肯定能够对这些非法活动起遏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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