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 不雅照威胁前女友 渣男庭内低头掉泪
(新山26日讯)巫裔销售员两年前相信不满与前女友分手,涉及以手机发送12张具威胁及不雅照片给前女友,今日面对12项控状时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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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听到代表律师替他求情时,低头掉泪。
27岁被告莫哈末赛查卡利亚今早在新山推事庭及地庭被控,获准以2万5000令吉及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禁止在保外期间骚扰前女友。
(本报李再辉摄)
被告先在推事庭被控于2017年晚上9时06分至9时16分期间,在新山淡杯乌达新镇峇迪恩玛斯5/3路一间住家内,透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传送涉及威胁意味的照片,给25岁女事主诺艾祖琳,抵触刑事法典第50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06条文下被定罪。
过后,被告在地庭面对11项罪状,指他在上述相同地点和日期,以同样方式涉及发送11张不雅照片给女事主,抵触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定罪。
主控官蔡颖娴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将每项控状保释金定于8000令吉,并要求法庭禁止被告在保外期间骚扰女事主。
被告代表律师法罕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每月收入约2000令吉,妻子已怀孕8个月,需承担家庭开销,而被告在大马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期间配合调查,也不再与女事主联系,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让被告以每项控状500令吉保外。
被告聆听代表律师求情时低头不语,甚至抽泣和擦眼泪。
推事西蒂哈佳批准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4000令吉保外候审,且不准骚扰女事主,案件定于12月23日过堂。
而地庭法官阿扎杜则批准被告涉及的11项控状,以每项控状1500令吉保外候审,保释金总数为1万6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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