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脱手铐再跳楼 扣留犯为逃逸 命也不要!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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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挣脱手铐再跳楼 扣留犯为逃逸 命也不要!

    嫌犯从窗户逃跑后,就直奔法庭3楼阳台边缘,紧接直接往下跳。

    (新山22日讯)结伙抢劫案嫌犯为逃脱连命也不要,竟从法庭3楼阳台跃下欲逃跑,最后导致右腿、右手腕和右下颚断裂,再由警方送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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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嫌犯是趁警方将之带往法庭,针对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申请延扣助查时,强行挣脱手铐,并从法庭窗户逃跑至3楼阳台,再从该处一跃而下。

    此事件于昨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在新山法庭发生。

    嫌犯右腿和右手腕皆断,而右下颚则断裂。

    新山南警区主任沙胡里纳因今日指出,该名嫌犯年龄为30岁,无业,除了涉嫌结伙抢劫案,也涉及1983年吸毒者法令第3(1)条文,目前正于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他指出,该嫌犯是于昨午被警方带往法庭申请延扣助查时,在法庭中间的犯人栏内,坐着等待法庭人员念出延扣申请令之际,强行挣脱手铐,再从法庭窗户逃跑。

    他说,该嫌犯从窗户逃跑后,就直奔法庭3楼阳台边缘,紧接直接往下跳,最后,该嫌犯右腿和右手腕皆断,而右下颚则断裂。

    他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223条文(公务员疏忽导致嫌犯从禁锢中逃脱)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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