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生被德士撞重伤 司机入狱 吊牌两年
(新加坡18日讯)肿瘤专科医生骑脚车被德士撞伤,头颅骨折、肋骨断,一度丧失部分听力,右眼也无法上下移动,肇祸司机被判入狱一周,吊销执照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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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春香(56岁)是名德士司机,她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危害他人的控状。受害人是46岁的吴淑敏。据《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受害人是名肿瘤专科医生,而她的丈夫邢祥进是名家庭医生,也是新加坡脚踏车联合会会长。
案情显示,今年3月10日清晨6时02分,被告于布莱德路朝往罗尼路的方向行驶。同时,受害人与丈夫也在同个路段一前一后行驶,受害人骑驶在丈夫之后。两辆脚车的后方当时也装有红色的LED警示灯。
布莱德路有5条车道。受害人与丈夫当时要从最左边车道转道至右边的车道,丈夫伸出手示意要转道,过后在确认没有车辆时,两人转移到右边的车道。
约4秒后,被告没有注意前方交通,也没有看见受害人与丈夫在同个车道行驶,最后在来不及鸣笛或刹车的情况上撞上受害人。
被告尝试在最后一分钟转换方向但不果。受害人之后被抛飞在地,失去意识。德士的右前方凹陷也有刮痕,脚车的把手损坏,脚车链也松脱。
受害人被送往陈笃生医院,入院四天。医疗报告显示,受害人脑部淤血、头颅、锁骨与部分肋骨骨折、也一度丧失右边的部分听力。受害人因为锁骨伤势于3月25日再次入院四天,并接受手术,之后在出院后也进行复健。
之后,受害人也申诉出现复视(double vision)的状况,右眼也有创伤性伤势,眼皮下垂,眼球也无法上下移动。她在今年5月10日也反映持续出现复视与晕眩。直至今年6月3日,受害人的复视情况没有好转。
基于多次治疗,受害人前后获得102天的病假。被告昨午认罪,被判狱一周,吊销执照两年。 (部分人名译音)
12年7次违反交通条例
被告12年来7次违反交通条例,多数是因超速所致。
控方表示,被告2007年至今曾7次违反交通条例,反映她持久性的驾驶不良记录,其中包括疏忽驾驶、未遵守红灯、驾驶过路隔与超速,7次违例有4次是超速。被告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没有留意到受害人实在说不过去。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说,受害人有可能完全复原,伤势或非持久的。
被告当时是一时没有注意到受害人,对方当时身穿暗黑色装束造成她看不清,希望能判被告巨额罚款,或少于一周监刑,及吊销执照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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