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杀后“奸”命案 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新加坡22日讯)循环路先杀后“奸”命案续审,涉嫌勒死女护士的被告被判表面罪名成立,他选择上证人栏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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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被告已在口供书中承认杀人,但辩方声称那是被告24个小时没睡觉和被警方责骂的情况下所录的口供。
《联合晚报》连日报道,被告卜顺和(51岁)涉嫌于2016年3月21日中午以后,在循环路某组屋单位勒死28岁中国籍女子张花香,然后企图性侵尸体。案件本周在高庭开审。
控方前天下午传召最后一名证人既助理警监洪锦成供证,后者在2016年4月5日,即被告落网的24个小时后,为被告在警局录口供。在这份口供书中,被告承认蓄意用毛巾勒死女护士。
辩方盘问洪锦成时指出,被告从落网到录口供,近24小时没有睡觉。录口供过程中,被告不小心打翻咖啡,淋湿警方的电脑,结果被洪锦成责骂说,若电脑损坏,被告必须赔钱。
辩方律师称,被告感到惊慌失措,他当时的情况不适合录口供,而洪锦成没有确保被告是在舒服的情况下录供。
洪锦成驳斥,根本没有打翻咖啡此事,因为当时被告戴上手铐,不可能有机会打翻杯子。他也否认被告在录口供时表现得紧张或不舒服。
控方结案后,高庭法官彭康钊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在法官看来,控方过去三天的举证足够支持谋杀控状,辩方必须进行答辩。
根据法庭程序,被告可选择保持沉默或亲自上证人栏答辩。他通过通译员告诉法官,他决定亲自供证。审讯昨午告一段落,案展下个月8日续审。 (部分人名译音)
法证心理学家认为,被告的社交能力属于中下水平,但不算低智商。
案发后,心理卫生学院的高级法证心理学家魏克群为被告进行各种测试,以评估被告的智商是否属于正常水平。
魏克群供称,他发现被告有一定程度的概念理解能力,他了解时事,可以讨论大选,也会写信给台湾朋友。
至于社交能力方面,被告偏好独处,不爱与群组来往,社交能力属于中等水平以下。但魏克群的结论是,被告不算低智商,他理解自己在案发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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