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搞外遇5个月 告情妇索600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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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商搞外遇5个月 告情妇索600万

    (新加坡19日讯)富商与女房屋经纪搞外遇,被指曾承诺她生女儿就赏她200万元(约600万令吉),岂料被正宫发现,不顾情妇已有孕,反过来起诉她索回200万元“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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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明日报》报导,诉方是55岁富商卓永定,他是3间资源回收公司的董事和主要股东,他起诉的是33岁女房屋经纪蒋雅雯,要向她追讨200万元款项。案件今早开审。

    根据开庭陈词,富商称在2016年11月因一个房屋买卖认识蒋雅雯,两人隔月开始搞婚外情,不过这段感情只维持5个月,富商在2017年4月与情妇分手。

    富商声称,他在2017年3月24日,与情妇签了一份价值200万元的借贷合约,因此要向对方索回这笔款项。

    卓永定(中)起诉蒋雅雯要求索回之前给她的200万新元。
    蒋雅雯称涉案金额是富商送的“爱的礼物”。

    不过,情妇否认富商指控,称借贷合约是幌子,这笔钱其实是“爱的礼物”,富商不能在两人分手后后悔或改变主意来追讨。

    富商在2017年4月初告诉情妇,妻子不信借贷合约是真的,开始为难他。

    就在同一个月19日,情妇发现自己怀孕,富商还在4月28日发短讯给她说:“有了就好!有钱、有房子、有店屋和孩子,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知足就是幸福。”

    但他从5月12日却开始闹失联,并在6月13日向她发出索偿信,展开这起诉讼,而她随后在6月28日流产。

    情妇指富商始乱终弃没有信用,答应与她组织家庭,还要买房子送她,搞大她的肚子后却翻脸不认账,否认骨肉是他的,却又不肯去做DNA检验。

    交往仅5个月 付出真情

    两人交往仅5个月但都付出真情,女方不仅请律师帮两名女儿改姓,两人还到庙里买“祖先牌”。

    在2017年1月12日,陈永定在庙宇向蒋雅雯许下诺言,掏腰包支付2万5000元(约7万5000令吉),买了“祖先牌”,以此代表他们作为夫妇的象征。

    蒋雅雯也在同年4月6日,指示律师为她两个女儿拟定文件,让他们改姓为“陈”。

    双方也常谈论要一起组织家庭,蒋雅雯因此决定为他放弃避孕,为他生孩子。

    微信达共识 把钱当礼物

    辩方律师称卓永定“可耻”,形容蒋雅雯是女强人,年薪70万元(约210万令吉),根本无需依靠陈永定。

    律师指出,两人在微信已达共识,把钱当做礼物,卓永定却临时反悔,可见他多么恶劣。

    另外,律师也透露,蒋雅雯是个独立、成功的房屋经纪,对于房地产投资也精明,年薪高达70万元,即便向银行贷款投资,但从未出现无法支付的情况,她是动了真情,才会和卓永定在一起。

    可代表律师反驳,蒋雅雯见钱眼开,更提出疑问:“一名30岁的女人为什么会喜欢55岁的男人?显然她就是贪图卓永定的钱。”

    签借贷合约为了骗正宫

    情妇称富商要她签署借贷合约是为了不让正宫发现这是“爱的礼物”,他还曾说:“我的信用评级向来很好,只是感情方面比较没信用。”

    情妇出示富商的短讯,富商与她以夫妻相称,反称正宫是“皇太后”,而他也称在金钱方面不会骗她。

    情妇说,富商在2017年2月称要与妻子离婚,因此要情妇签借贷合约,好让妻子以为这笔200万元款项,是他借给她的。

    她也反诉富商追讨33万5000元(约100万令吉),当中包括无法购买翠峰路(Hillcrest Road)私宅的6万元(约18万令吉)赔偿金,以及2万元(约6万令吉)怀孕和流产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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