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性虐让友奸女友 渣男上诉成功减监刑
(新加坡16日讯)“渣男”与女友玩性虐游戏时“偷梁换柱”,让另一男子当“替身”玩3P,原被判监23年11个月及打鞭24下,昨天上诉成功,监刑至19年11个月,鞭刑次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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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一名28岁的辅警,受害人则是他28岁女友,当时是一名护士。当替身的同伙是23岁的印度籍男子斯里哈里。
据案情,被告和受害人于2014年从网友发展成恋人,有时会到酒店开房,被告看了《格雷的50道阴影》后,还会怂恿女友陪他玩性虐,并拍下性爱视频。
由于女友坚决不参与3P,被告两次在酒店和女友玩蒙眼绑手的性虐游戏,却在翻云覆雨时“偷梁换柱”,让同伙当“替身”玩3P,还让对方录影,结果第二次犯案时东窗事发。
被告最终被判监23年11个月及打鞭24下,但他不满刑罚,昨早上诉至最高上诉庭。
他的代表律师陈词时提到,主审法官做出了几个错误的判断,包括受害人虽然是数次被强奸,因而构成了其中三项控状,但这些指控其实是在一次性交中进行,法官因此重复计算了加重刑罚的因素。
律师也指出,法官将被告匆忙删掉涉案视频和简信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但这其实是被告一时惊慌下所做出的行为。
三司下达裁决时倾向于律师所说,表示被告还年轻、无犯罪记录、加上认罪,又愿意指控同伙,代表他的悔意。
更重要的是,三司认为必须考虑到整体量刑原则(totality principle),原判对于被告来说过重,因此将刑期减少四年,鞭刑次数则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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