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海峡污染】比起拆除柔佛长堤 加重污染刑罚更有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新山26日讯)马来西亚敦胡仙翁大学公共工程及环境学院副院长诺兹拉奥斯曼指出,涉及海域及河流的环境污染法令及条例需要重新修订,加重刑罚及罚款,尤其是涉及柔佛海峡的海域污染问题。
他说,修订法令加重刑罚,比起拆除柔佛长堤更能够有效的解决柔佛海峡海域污染课题。
“如果陆地上污染的根源没有解决,拆掉柔佛长堤无法解决问题。”
“拆除柔佛长堤虽然是其中一个解决海域污染的方法,但是如果工业废料、废水、畜牧业的废水持续流入河内,拆除长堤也是徒然。关键是陆地上的污染源头必须受到管制。”
诺兹拉奥斯曼针对柔佛海峡水域受严重污染的问题,受询这么指出。
他说,柔佛长堤造成柔佛海峡流水无法流通,只能依赖涨潮和退潮,阻碍了污染情况的自然恢复。
金金河污染事件
显示应修订环境法令
(新山26日讯)柔州环境局主任旺阿都拉迪指出,自今年3月发生金金河污染事件后,已暴露出现有环境法令的不足,能源、工艺、科学、气候变化与环境部应该修订环境法令。
他坦言,现有的法令已经不合时宜,存有漏洞,而且不够严密,以致环境污染问题无法获得全面解决。
“3月份发生的有毒废料污染金金河事件,暴露了环境局没有足够的权限去调查及监督巴西古当周边的有毒化学废料。”

他举例,在2014年环境素质条例(清洁空气)无法找到测量化学气体丙烯醛的数学参数,导致环境局的执法行动受挫。
“环境部门目前是时候重新研究现有的法令条文,将空气中的气体测量参数纳入条文,一旦有关有毒气体超过一定的水平,能够采取应对行动。”
另外,针对处理柔佛海域污染的课题,旺阿都拉迪受询指出,由柔州地方政府、城市和谐及环境委员会主席陈正春担任主席的柔州环境稳定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第一次会议。
他说,有关会议将由各相关单位的官员出席,商讨协调海域污染监督委员会、空气污染监督委员会及有毒废料污染监督委员会的环境监督工作。
“柔州行政议员及我将监督相关委员会,确保展开监督环境污染的工作,尤其是巴西古当及柔佛海峡水域。在即将召开的会议中,我们将确定各相关单位的权限,检讨相关法令条文,并提呈给相关单位作为参考。”
↓↓相关新闻↓↓
↓↓最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