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回应彭学良提问 “RZ” “TMJ”车牌合法
(麻坡、吉隆坡2日讯)以柔佛王后拉惹查丽苏菲雅与王储东姑依斯迈名号缩写的专属座驾车牌“RZ”及“TMJ”,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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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拉美士区国会议员彭学良昨日在国会下议院复会时,向交通部长提问上述问题。
据交通部书面答案,当局是在1959年机动交通工具条规第5A项目下推出特殊车牌,并指有关特殊车牌是根据该部部长所设条规下发出,意味着“RZ”及“TMJ”属经合法注册的车牌。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已授权该部部长或陆路交通局总监实行、拟定及征收交通工具车牌相关费用。上述法令第11条文规定所有已注册的交通工具需使用车牌,以显示该交通工具注册的地区,而1959年机动交通工具条规(注册及执照)第5项规定展示车牌的步骤或规则,即车牌号码必须依循注册地区。”
彭学良在提问中,要求交通部长说明,“TMJ”和“RZ”车牌是否已向陆路交通局注册为任何一方名下的交通工具?若否,挂上有关车牌的交通工具,是否允许在路上行驶?
他在其面子书贴文配上一辆张挂“TMJ”车牌的座驾照片。
据国会下议院昨日议程,有关提问是在问答环节的第40题,由于问答环节只有1小时30分,交通部长未来得及回答有关提问,因此需要等待部长以书面回答。
彭学良暂未接电话回应,但其身边人指称不排除此提问遭有心人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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