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未获赔偿.原住民再入禀 法官冀双方庭外协调
(新山19日讯)51户来自瓜拉吗哂的原住民苦等9年仍然未获柔州土地及矿务局等三造赔偿,因此再次入禀新山民事高庭,对此法官希望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在下一个过堂日以前,可以与原住民进行庭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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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逾20名瓜拉吗哂原住民到新山民事高庭出席过堂后,其代表律师陈宝来召开记会时透露,该原住民原于去年8月,收到柔州土地及矿务局通知,将依每户赔偿5000令吉,但原住民无法接受。
她说,以依照1993年经土地估价为准,当局应以2400万令吉作为赔偿给51户家庭,但很遗憾的是,当局没有作出赔偿。
她也指出,该土地估价现今已提高到5亿令吉。
她说,51户居民原居住在新山士都兰区免税中心一带的实里达原住民,经被迫搬迁至瓜拉吗哂居住。
“这些居民入禀民事法庭后,于2010年上诉成功,但赔偿金无下文。”
陈宝来说,在无选择下,她代表原住民向高庭申请履行职责令(Mandamus),并且于6月3日获得法庭批准,今日第三次过堂。
她说,本案承审法官史美珍今日在庭上希望各造,包括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可与诉方斡旋协商。
“履行职责令是一项很严重的入禀申请,如上诉成功,答辩方代表可被判入狱。法官希望在8月5日下个过堂日之前,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可与原住民协调。”
昨日律师苏哈娜代表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出庭。实里达原住民领导科拉拉、村民佐哈里,以及另一代表律师哥惹国里也出庭。
该原住民于1993年,因发展原由,被迫搬迁至瓜拉吗哂居住。
此案答辩人共3方,即柔州土地及矿务局,新山市政局与原住民事务局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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