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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逾23万新元出境未申报 男子罪成罚7000元
(新加坡16日訊)一名男子在离境新加坡时,由于被发现身上携带超过相等于23万2000新元的多国货币却没有申报,结果被提控上庭并罚款7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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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文告中指出,该名男子姚海东(31岁,人名译音)在去年11月16日从樟宜机场第一搭客大厦离境时,被发现携带超过总值2万元新现金。当被执法人员发现时,却无法交代现金的流向。
警方透露,该名男子在贪污、贩毒与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第48C节条文下被控。
根据条文,携带超过规定金额的现金出入境却没有申报属犯法行为。若罪成,最高刑罚可被判坐牢长达3年或罚款多达5万元,或两者兼施。该名男子昨天(5月15日)定罪,遭判处7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民众,凡是携带超过相等于2万新元的现金,无论是入境或出境新加坡,都需要向当局申报,否则就可能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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