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起遭性侵4年 少女放过狼父 小男友告发
(新加坡14日讯)一名女生在中二交男友,恋情遭父母反对,小男友崩溃向老师揭发,女生在念小学4年期间频遭父亲性侵,惊动校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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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53岁的男子,案发时是零售销售主管。他一共面对8项控状,包括4项严重性侵和4项严重非礼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他被指在2010至2013年期间性侵和非礼当时只有8岁的女儿,直到她11岁。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所以逃过鞭刑。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导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的妻子是一名销售员,时常因做晚班而夜归,被告当时与妻子因为经济问题,感情触礁。
被告负责看管孩子,所以与3个孩子感情要好,受害人是家中老二,因常向被告请教功课,与他特别亲,没想到却坠入对方魔爪。
2016年10月,女生在念中二时与一男同学交往。隔年,她开始向对方倾诉自己遭父亲性侵一事。
另一方面,被告和妻反对女生恋情,要她专注学业上。
女生母亲甚至向老师投诉,指女儿被男友带坏,老师于是介入。
男友最后崩溃向老师揭露女生被性侵一事,校方安排人员陪女生到警局报案。
被告求情时称,案发时因婚姻出问题,感到十分抑郁,事后非常后悔。法官考虑被告已深感懊悔,判监12年半。
担心家庭破裂
女生担心家庭破裂而不敢出声,男友发短讯给女生母亲,表明女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知。
女生最后在母亲追问下,把事情告诉她,母亲得知后不知所措。
被告的代表律师称,女生的母亲之后安排3人见面,当场质问被告。
被告非常惭愧,一度跪求女儿原谅,并叫女儿报警,但母女最后选择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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