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毒品被同僚举报 警员认罪罚款1800
(昔加末12日讯)一名警员知法犯法,在警局内自行注射安非他命毒品,结果被同僚揭发举报,今早被提控上法庭时,承认有罪,遭罚款1800令吉。
根据控状,巫裔被告再米里扎(49岁)于今年3月28日下午4时45分,在昔加末警局肃毒组,自行注射安非他命和甲安非他命毒品,被该组一名警员举报。
被告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服用毒品),并可在相同法令下被治罪。
被告在庭上俯首认罪,并向法官莎丽娜求情,称本身仍需抚养父亲和5名尚在求学的5名孩子,本身也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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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西蒂祖莱达副检察司说,身为一名警员,理应作为民众和其他警员的好榜样,促请法官严惩。
莎丽娜宣判被告罚款1800令吉,若无法偿还,将被监禁长达4个月,被告也需到附近警局报到长达3年。
另外,巫裔被告依布拉欣阿布巴卡(65岁)被控于2010年6月25日在昔加末银旺路马银行分行,骗走58岁受害者陈庆友现金26万8000令吉,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
西蒂祖莱达指出,此案约有8至10名证人,被告在此案也涉嫌提供假地契和篡改土地拥有权。
被告不认罪,莎丽娜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定于本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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