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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狂殴抢劫阿嫂 法官斥滔天大罪
(新加坡11日讯)青年抢劫阿嫂,还动手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血洒一地,法官斥抢劫是滔天大罪,被告不但让阿嫂承受极大痛苦,更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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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导,这起抢劫案发生于10月18日下午2时许,地点是东北部一带组屋走廊外。
被告是20岁的克里斯托弗,受害人是一名53岁阿嫂,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资料。
被告一共面对12项控状,包括抢劫、偷窃、吸毒等控状。调查显示,案发当天早上被告产生偷窃念头,到该区组屋底层等待“猎物”出现。
下午2时,被告看见阿嫂在回家途中一路在讲电话,于是决定对她下手。
被告跟随阿嫂一同乘搭升降机,当门一开,被告突从阿嫂身后殴打她的右眼,阿嫂的手机和钥匙掉落在地。阿嫂还来不及反应,被告强抓她颈部锁喉,一直往她脸上挥拳狂揍。
阿嫂跌跪在地上,痛苦尖叫,但被告仍殴打她,强拉她的包包,要她“放手”,但阿嫂反抗,怎料惨遭对方拳打脚踢。
这时,邻居开门报警求救,抢匪听见声响,急忙捡走掉落在地上的钥匙,逃离现场。
被告前午认罪。
法官说,被告的行为令他感到震惊,因为他没想到一名青年能做出这种事,并下令有关部门提呈被告的青年改造所报告,看他是否适合接受改造,案展至30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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