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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1万给1年合约 女官员监两周罚1.5万
(新山10日讯)昔加末县青年及体育部一名女助理官员,因接受一家私人公司1万令吉贿金,作为该公司供应县级运动会运动器材的酬劳,被控监禁14天及罚款1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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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诺哈雅蒂今早被反贪委员会昔加末分局官员带至反贪污法庭,她被控于2015年10月,在昔加末县青年及体育部办公室内,接受赛阿兹洛阿芬迪所属的阿芬迪企业公司给予1万令吉贿金,作为供应昔加末县内所有运动会的运动器材为期一年。
被告此举已牴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职人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可面对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求情时哽咽说,她是首次受贿,不知已违法,告诉法官会改过自新,如果获得轻判,以后会努力把工作做好。
法官卡马鲁丁宣判,被告监禁14天及罚款1万5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尤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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