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漆 贴大字报 放火烧屋 3无恶不作阿窿终落网
(新山4日讯)警方瓦解一个以暴力方式追债的大耳窿集团,逮捕3名年轻男女,涉嫌在全国各地以泼漆、贴大字报、甚至纵火烧屋向欠债者或亲人逼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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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嫌犯为二男一女,年龄介于27岁至30岁之间,警方同时充公一辆轿车及其它物品。
新山南警区主任沙胡里纳因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区警方特别小组于今日凌晨12时20分左右,在新山士当宜花园一个公寓区的泊车处,率先逮捕两名嫌犯。
他说,警方接着于今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在新山大丰花园一家咖啡店,再逮捕一名嫌犯。
他说,3名嫌犯包括两名华裔男子及一名比达友族女子,这个集团无恶不作,涉嫌在新山、八打灵再也、甲洞、焦赖和怡保,以泼漆、贴威胁字眼大字报、甚至纵火烧屋向欠债者或亲人逼债。
他指出,根据调查,该集团自今年2月活跃至今,并且透过在邻国汇钱方式借贷。
“警方也当场充公罐装红漆、喷射瓶、面罩、汽油及作为代步的一辆轿车。”
除了3人落网,警方宣布侦破在新山南警区的6起投报、依斯干达布蒂里区的13起投报、雪州的6起投报,以及峇株巴辖区及霹雳州各一起投报。
他说,3名嫌犯被延扣3天至明日以协助调查,警方援引商业借贷法令第29B(非法放贷)条文及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调查,并可在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29B(1)条文下判刑,罪成者可被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及不超过2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而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下,将被监禁不超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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