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倒油渍废料入金金河 3人被控上法庭
(新山24日讯)“河流散发毒气”事件爆发逾2周后,有3人因涉嫌将油渍废料倒入金金河,今日首次被控上法庭,其中2名是废轮胎处理厂业者,另一人是该厂罗厘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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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瞩目的巴西古当金金河受化学废料污染事件于今早在新山第三地庭开庭。
3名被告分别为马里达斯(35岁,罗厘司机)、叶永良(42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译音)及王金超(34岁,废轮胎处理厂业者,译音)。
此案其中一名被告王金超为新加坡公民,3人皆属同一间废轮胎处理厂。
这3人于今日上午各面对一项控状,其中叶永良和王金超原定在下午法庭午休开庭后,将各面对另15项控状,但因一些技术性问题,令案件展延明日上午进行。
3人今早双手皆扣上手铐,由庭警押入法庭面控。
为了显示对此案的关注,总检察署派出来自布城的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担任此案检控。
此外,马里达斯代表律师为拉塔克里斯南,另2人的代表律师为苏巴马念。
(張來星攝)
根据控状,3名被告于本月7日午夜12时零1分,在金金河扩建道路工程工地处,运载并倾倒被列为编号“SW311”的油渍废料进入金金河,牴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地34B(1) (a)条文。
在此事件中,马里达斯负责驾驶罗厘及倾倒废料,叶永良及王金超则涉嫌教唆。
一旦被控罪成,3人可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但3名被告皆不认罪。
由于金金河污染事件受关注,不仅吸引多家媒体前来驻守及报导,柔州环境局主任拿督莫哈末依查尼及柔州警方副刑事调查主任古马皆也出席旁听。
负责此案法官为嘉来尼。
3被告保释金破35万
法庭就3名被告能否保释,控辩双方便耗费逾1小时辩论,保释金破35万令吉。
法官嘉拉尼慎重考量两边的陈诉后,裁定被告马里达斯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被告叶永良以2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需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而新加坡籍被告王金超则不可保释。
检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早前提出不允准任何保释申请,并指该案件牵连甚广,不仅导致111间学校关闭,数千人也因吸入毒气而入院观察,法庭必须给予一个明确的裁决,证明不能容忍破坏环境者。
此外,他担心被告在保释后,弃保潜逃,尤其是被告王金超是新加坡人,为了不让案件进行时出现可能被打断情况,他坚决不赞成被告保释。
被告的代表律师们以在未下判前被告皆无罪为原则,坚决法庭应该给予被告获保释机会。
同时,他们也在庭上提出一系列过往案例,证明被告有权获保释。
控辩双方就是否让被告保释,进行超过一小时的辩论。
工厂业者面对60项控状
废轮胎处理厂及3名业者将另面对共60项控状。
新山第三地庭于周日下午5时开庭时,原将针对“河流散发毒气”案件中的4名接传票者(OKS)人士及单位进行提控。
然而,在开庭时,检控方通知法庭,因相关工作人员在登记文件时出现技术性问题,令提控过程一度停滞。
据了解,柔州环境局共发出传票给4名人士及单位,包括涉案的废轮胎处理工厂及该工厂的3名业者,其中2人是已落网的叶永良及王金超,另一人业者身分尚不明。
这4名人士及单位各面对15项,共60项控状,皆是牴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的罪行。
法官嘉来尼接受代表律师苏巴马念建议,将此案展延至周一上午10时继续审理。
此案主控官同样为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及法拉阿祖拉副检察司。
新籍被告戴口罩上庭被斥
新加坡籍被告王金超戴口罩上庭,被法官下令解下口罩,并训斥“这里没有化学废料。”
3名被告是于周日(24日)早上约9时被押往法庭面控,3人双手皆被扣上手铐。
其中,身穿白底花色卡通衣服的王金超戴着口罩,与其他两名被告一同进入被告栏内。
法官嘉来尼询问被告为何戴口罩,被告律师指其当事人身体不适。
法官训斥,在法庭内不允戴口罩,并直法庭内没有化学废料。
听毕,被告将口罩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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