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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议会】批准22土著单位转换
(新山8日讯)去年8月至12月柔州政府批准了22个土著单位转换至非土著单位,以及非土著单位转换至土著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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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指出,州政府于1992年的柔州行政会议上,以通过赋权州务大臣,考量任何涉及种族间,以及土著及非土著间的转换土地申请。
“这项申请必须先通过各地县属或土地及矿物局进行,之后才会进一步交给柔州大臣署批准。”
他说,申请转换土地程序须要时间,包括提交的申请是否完善,以及一些其他因素,如申请原因、屋子或土地所有权、土地拥有期限等。
奥斯曼于昨日的柔州立法议会上,答覆行动党东甲区州议员黄俊历提问有关申请将住宅土著单位转换为非土著单位时,为何须要长时间处理,这么回应。
他说,州政府在去年8月至12月接受281个土著与非土著单位转换申请,当中只有22个申请被纳入考量,且都在3天内发出通知信函,再交由地方政府处理。
他说,281个土著单位与非土著单位转换申请中,有82个申请是从土著单位转换为非土著单位,但仅有12个申请获得当局考量;而从非土著单位转换为土著单位的申请有199个,而纳入考量的则有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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