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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越南偷渡客被控 走私人口女成员监1年
(新山13日讯)“海事局逮捕19名越南偷渡客”;19名被逮捕的越南籍男子,今日在丰盛港推事庭被控非法离境;另有一名越南籍走私人口集团女成员被控时认罪,被判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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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名越南籍男被告中,其中3人面对2项控状,包括无法出示有效文件。
19名被告中,共17人认罪,另2人则否认有罪;推事庭择定4月3日过堂。

至于越南籍女被告,则是在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没有合法权力拥有他人的护照及旅行文件),以及在12(2)条文下被控;她聆听控状后,向推事求情并要求轻判,声称有一孩子需要照顾,推事最终判处女子监禁1年。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彭亨分局副主任帕尼瑟万昨日在该机构丰盛港分局召开记者会时说,执法人员于上个月30日凌晨2时35分,在兴楼丹绒根碧1.8海里的一艘蓝黄色的本地渔船上,逮捕19人。
当局过后顺藤摸瓜追捕人口走私集团的成员,在彭亨云冰再逮捕一名约30岁,已嫁来我国的越南籍女子,以及通缉另一名在逃的越南籍男子阮海奥(Nguyen Hai Au)。落网的19人,年龄介于19岁至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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