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旧梦不须记 5年前收贿还车贷 前议员14罪齐发
(吉隆坡13日讯)柔州哥打丁宜区前国会议员兼联邦土地发展局前董事拿督诺伊山努丁,5年前接受总值2万3540令吉68仙的贿赂,以偿还14期介于460至5266令吉之间的车贷,今日第二度面控14项贪污罪名。他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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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展3月14日过堂
被告诺伊山努丁(56岁)被控身为联土局董事,于2014年2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期间,在艾芬银行吉隆坡马鲁里花园分行,接收Karya Hidayah私人有限公司介于460令吉至5266令吉的支票或其他贵重物品,以支付其车牌号码WQP 329的轿车车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诺戴安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但被告律师拿督仄力兹万则说,被告早前在新山面控时,已将护照提呈给新山法庭,并指出由于被告是商人需出差,难以达到每个月到反贪会分局报到的要求;唯法庭最后还是谕令被告每个月必须报到。
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是威申。
地庭法官阿兹曼决定案展3月14日过堂。
被告曾在全国第13届大选,当选哥打丁宜区国会议员。
被告是于本月9日中午12时40分,在布城反贪会总部被捕,隔天(10日)因涉及2宗共值23万令吉现金及土地的贿赂案,在新山反贪污庭面控两项贪污罪名;他否认有罪,获准以4万令吉保外,案展3月27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明日也将因同一宗案件,于莎阿南法庭面控。
摄影:练国伟
实习生吴丽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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