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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吁业者遵守条例 新春市集限持牌者摆摊
(新山30日讯)新山市政局在管辖范围批准6个地方為农历新年市集,持营业执照业者才可以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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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市长安然今早主持新山市政局常月会议指出,农历新年市集地点包括在新山大马花园的克里斯路、峇迪1路、新山大丰花园的苏特拉2路、新山百万公主城(Taman Cahaya Kota Puteri)的哥打2路、柔佛再也花园的德达12路与17路的泊车场。
他吁请持营业执照业者,必须遵守当局的条例。
他强调,管理农历新年市集的单位需时常保持市集周围的环境整洁、访客的安全、禁用使用保丽龙与塑料包装品,以及禁止有任何第三方出租、转售与抵押摊位。
“管理单位必须确保,只有持营业执照批准的业者才可以在农历新年市集营业,否则,执法当局将採取取缔行动。”
他也预计,适逢农历新年假期,在2月1日至3日,以及2月8日至10日,各城市甚至全国的主要道路都会出现交通繁忙的情况。
他说,有鉴于此,新山市政局会进行主要道路修復工程,以确保道路顺畅。
另外,他针对商店招牌课题重申,凡获当局批准商业招牌执照的商家,无需担心被当局执法。
他说,当局只针对新申请商店招牌惟未获批准,以及商店招牌不合格的商家,要求业者撤换符合规格的招牌,以及会给予足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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