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马来文字体须占四分三 哈山卡林促市局展延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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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牌马来文字体须占四分三 哈山卡林促市局展延

    (新山24日讯)由于农历新年将至,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促请新山市政局通融商家,展延强制商店招牌马来文字体商号,必须占四分之三的措施执法期,让商家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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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相信,所有在新山市政局范围经营的商家,都是支持马来文为官方语文。

    “但是现在距离农历新年不到两周,加上广告牌的制作费更须要数千令吉,希望新山市长安然市长给商家通融,延长取缔期,避免商家在这期间接获罚单。”

    哈山卡林是针对安然日前公布,在2011年广告执照牌微型法令下,商家所设立的商店招牌,马来文字体商号必须占四分之三,其他语文字体不可超过马来文字体,但当局仅给予14天的宽限期,昨日发文告表达意见。

    他透露,许多商家希望他向当局求情,展延执法期,原因是现在国家经济情况不明朗及商家必须节省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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