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碧雅:通过自愿申报计划 马劳置业收租 需报税
(新山16日讯)内陆税收局新山分局主任罗碧雅指出,在本地置业收租的新加坡工作者,如果不曾向内陆税收局报税,可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SVDP)下,主动与内陆税收局官员联系,以避免高额逃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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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坦言,并非所有置业出租的新加坡工作者须缴税,如果装修费用高于租金,实际上无须缴相关税务。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欢迎在本地置业收租的新加坡工作者,到内陆税收局与官员了解详情,官员将协助新加坡工作者鉴定他们是否须报税,以及协助相关者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掌握人民置业资料
罗碧雅昨午陪同柔州内陆税收局主任阿德南出席新山中华总商会主办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讲座,如是指出。
她指出,内陆税收局掌握所有人民的置业资料,一旦发现有人置产出租,又没有报税,就会展开调查,并罚款逃税者。
她鼓励民众,尤其是华裔民众可在农历新年前,到内陆税收局与官员接触,还清早前所欠政府的税金,安心迎接新年。
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在3月31日前自愿申报者,罚款金额是漏报税金的10%;4月至6月30日前自愿申报者,罚款金额则是漏报税金的15%;而7月后,漏报税金罚金将会是80%至300%。
另外,阿德南指出,在新加坡工作的国人若已被邻国征税,基本上,在我国就不会被征税,但如果是在我国有置业赚钱或有其他收入,就符合缴税资格。
询及柔州内陆税收局是否已有高人潮前往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他说,目前已开始有人到该局参与,惟详细人数暂无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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