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涉性侵儿童◢ 课后要求留下 法师房内对少年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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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加末16日讯)嫌犯曾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者进入寺庙房间内,再趁机强行替他们进行口交,理由包括是要替他们“清洁卫生”及“送作业本”等。
此外,另一名受害者指,嫌犯曾经带领他和另5名少年,趁前往其他寺庙参观学习时,齐齐為他和5名同伴集体手淫,并指这是一种“教育”。
因此,目前不排除涉案受害者或多达8人,但现在只有其中两人现身报案。据知,受害少年都是嫌犯佛学班的学生。
涉嫌性侵案的54岁嫌犯今早被警方押往昔加末推事庭申请延扣5天,直至本月20日。
身穿僧服的嫌犯于今日中午步出推事庭外时,全程用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
(本报候莘怡摄)
据16岁受害者报案时指出,他於今年1月5日早上约10时,到昔加末市区一家寺庙上佛学班时,嫌犯要他陪同去一间睡房领取作业簿。
受害者报案时称,嫌犯入房后就叫他躺在床上,并叫他脱掉裤子,而他也依指示脱掉裤子和内裤,而嫌犯接著手握他的下体和用嘴吸吮。
另一名受害者(15岁)报案时称,嫌犯曾经带领他和另5名少年,前往其他寺庙参观学习时,齐齐為他和5名同伴手淫,并指这是一种“教育”。
受害者指在2016年,住持带他和另5名少年前往马六甲、芙蓉和邦咯岛旅游,并当地的佛庙参观。
此外,这名受害者称他於2017年8月期间,在上述寺庙的房间里两度被嫌犯性侵。当时,嫌犯叫他躺在床上和自脱裤子,然后就用手握著他下体并口交。
2010年曾被控猥褻 证据不足未被定罪
(居銮16日讯)居銮警区主任莫哈末阿都助理总监说,嫌犯曾在2010年在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与另一人发生任何破坏体统的猥褻行為)被控上庭,但是由于年代久远,无法查证最终是否有被定罪。
今日受询时说,嫌犯也在吉隆坡涉及牴触刑事法典377E(煽动儿童作出猥褻行為)条文的案件。
另外,在嫌犯涉性侵被扣的新闻上载《中国报》网站后,一名李先生在阅读后传讯本报记者,他说,2010年居鑾事件的受害者,是他一名朋友的孩子,当年他和一些友人要揭发嫌犯的行為时,被很多善信指责是毁谤,更遭反指是试图勒索嫌犯。
他指出,受害者家长过后去报案,嫌犯也控上法庭,但是后来据知是因為证据不足,而没有被定罪。
李先生在讯息中也写道:“定罪与否是他家事,天网灰灰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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