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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出租房间调查 22%人需知房客性取向
(新加坡14日讯)调查显示,有22%受访的新加坡人认为,房东出租房间时,有需要知道房客的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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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导,国际数据与分析集团YouGov对1500多名新加坡人进行的调查发现,有22%(约338名)新加坡人认为,租户的性取向是必须提供给房东的个人资料。
研究也发现,三分之二(67%)的人认为,房东在出租房子时,应该有绝对的裁决权,根据租户个人资料来判断是否满意条件,才将房子出租。
对此,从业6年的房屋经纪胡慧慧说,屋主的疑问多数是顾及合法性,较少屋主对租户有如此特殊的规定。
“有屋主曾向我求助,租户是4男2女,租下了3个房间,但称彼此是情侣,要求在房内摆置双人床。屋主询问我说,同性情侣同住是否合法。”
杰地集团执行总监麦俊荣则说,个人性取向如同银行结单一样,属于个人隐私,租户有权不分享。
“一般屋主只收取租户的身分证或工作准证,确保他们并非非法移民,或逾期滞留者。另外,若是个别较特殊职业的房客,才需提供银行结单证明经济来源。”
对于性取向的资料,他认为,或是当中有些人观念较保守,或受宗教信仰影响。“不过,没迹象显示,屋主因租户的个人性取向而拒绝租户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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