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人头条】新加坡工作收入不必呈报 越堤族置产就须报税
报导:吴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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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7日讯)越堤族在新加坡工作报税后,竟又收到大马内陆税收局“追税”信,陷入双边“缴税”窘境,让越堤族不知所措,查证后才知是大马拥有资产惹祸!
近期接二连三传出,越堤族在大马置产后,收到内陆税收局“追税”信,揭露许多越堤族并不知在大马置产,是需要向大马税收局申报税务。
根据事主在网上留言,他们的认知是在新加坡报税后,便不需向大马报税,所以他们在大马置产后,便不了了之,并没有到当局申报。
一名从事美容师的吴佩仪(译音)于今年11月29日,在面子书分享被内陆税收局追税的经历,引发不少马劳的热烈讨论及广发分享。
她说,自己曾在新加坡工作8年左右,于2015年回流到大马,去年才开始工作,在今年2月要报税时,竟被指其所得税户头,指她从2013年至2015年,拖欠了逾4万令吉。
据她了解,这笔款项是她在银行贷款购买产业时,税收局所预估的数目。
她说,她在官员协助下,耗时10个月时间上诉,终算提交上诉信。
她也导劝导一些接获追税信的人,只要带足当局所要求的资料,证实是在新加坡工作以及有报税及交税,当局或豁免这笔数目。
她说,只要做好份内的事情,不需要担心,她希望藉由自己的经历,希望或可能遇到这种问题的人士预先做子准备,以免接获“追税”信花费更多时间上诉。
另外,一个名叫Jade Lew的女网民,声称同样接获税收局的追税信函。
她接受本报私讯接受访问时说,接获追税信的是其在新加坡工作的女儿,女儿在新加坡工作约3至4年,从没在国内报税,但女儿约在2年前买新车,今年收到相关信件。
邓光扬:置产时会注册户头
本地税务专家邓光扬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以大马的情况来说,大马雇主会为薪水超过2500令吉以上员工,进行每月预扣税务(PCB)呈报所得税,另外有公司注册,每年也必须呈报税务。
至于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士,所有在新加坡所赚取的生意收入或工作收入,只需缴纳新加坡的所得税,而不需缴纳马来西亚的所得税。
但他说,若是越堤族在大马购买屋子后,一般律师事务所将会为他们注册个人所得税户头,所以他们在置产后,一般会收到税收局的来信,所以不需要感到惊讶。
他指出,根据马来西亚所得税局的行政方式,凡是大马人士注册了个人所得税户头,除非该大马人士死亡或转换国籍移民到国外,该人的所得税户头,都没有办法关闭。
他说,根据马来西亚Income Tax Act 1967 Section 90(3),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期限报税,那所得税局将有权利,为该纳税人预估他须缴付的所得税。
收入可呈报为“零”
新加坡收入不需要向大马税收局呈报,但一旦在大马置产,就必须每年向当局呈报,收入可呈报为“零”。
邓光扬说,在新加坡工作,但在大马置产的大马人必须每年申报个人所得税,并阐明在马来西亚的收入(如有租金收入或其他在大马产生的收入,新加坡的收入则无需呈报,可呈报为“零”)。
他指出,如果他们没有做到每一年呈报所得税,那他们有一定几率被所得税局预估收入,而被要求缴税。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纳税人必须写信,并附上在新加坡工作的证明(薪水单或工作合同),到附近的所得税局内申报所得税,并亲自向所得税的官员上诉,并要求减低或豁免缴税。”
他说,遇到这种情况,有关人士可亲身到当局处理即可,不用担心遭到不友善对待。
他说,本地税收局官员都很友善,基本上都可获官员指导,问题是可以获得解决的,所以不要过于惊慌。
置之不理可被控上庭
若置之不理,后果严重,拖欠者可被禁止出国或被控上法庭。
邓光扬说,当税收局发出有关拖欠数额信函给纳税人,纳税人并没有采取相应行动,当局是有权采取对付行动,包括禁止出国或控上法庭。
他说,从当局发信到采取行动的过程,时间是没有一个期限,这要视执法人员的效率,整个通知到对付过程,估计需要半年至1年。
另外针对有网民指买新车,也收到税收局来信追税,他说,这种情况较为少见,这或许跟执法当局的检查密度有关。
未接追税信
何敏霞(36岁,在新加坡从事教育工作者)
我去年在新山买了房子,但并不知道需要在大马报税,律师也没告诉我需要在这里报税,我也没接到税收局的信件。
目前情况来看,我应该会自己到内陆税收局申报。
会主动报税
王赐聪(27岁,在新加坡办公室文员)
我是没有买屋子,但据我说知,无论是否置产,都应该在大马报税。
我虽然也在新加坡报了税,但也认同也要在大马报税,所以我会主动报税,省却未来或突然收到追税信的麻烦。
先了解情况
郑慧卿(34岁,行政人员)
我的丈夫在新加坡工作,我们在新山也买了屋子,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要不要报税。
我的伯伯也同样在新加坡工作,数年前已经在新山买屋子,也没有听说他们有收到税收局的来信。
我会先了解情况,若需要报税的话,会前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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