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保丽龙” 列更新执照条件 政府研究向生产商征附加费
【禁用保丽龙宽限期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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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吴振威
摄影:李再辉
(新山16日讯)地方政府已将禁用保丽龙,纳入更新执照的条件。
柔州地方政府、科学及工艺委员会主席陈泓宾指出,市场上目前已经转向使用更环保的可生物分解餐具,因此相
信全面禁用保丽龙,不是大问题。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说,前朝州政府给予一年的执法宽限期,原订明年开始执行,但比起执法,州政府更希望
看到民间自发性淘汰保丽龙。
陈泓宾说,目前没有设下执法期限,只要需求慢慢减少,淘汰保丽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目前,没有条例可取缔使用保丽龙,我们只能从地方政府法令着手,将禁用保丽龙,列入小贩、餐馆及食肆申
请执照条件。”
陈泓宾说,比起开出罚单,他们更希望从教育着手,若情况无法改善,开罚单将是最后的行动。
研究条例
生产保丽龙 征附加费
陈泓宾指出,中央政府正着手研究相关条例,对生产保丽龙征收附加费。
针对禁止厂商生产保丽龙建议,他说,政府没有如此权限,然而,中央政府正着手研究相关条例,对生产保丽龙
收取附加费。
“只要保丽龙的市场成本,上调到与替代物品的价格相等,就会自然被淘汰。”
询及会否导致成本转嫁,陈泓宾说,市场有自己的调节机制,而长远来看,他更鼓励公众自备容器打包。
他也鼓励小贩提供优惠折扣,给自备容器打包的顾客,与政府一同配合,提倡更环保。
针对早前州政府宣布可能禁用塑料袋,甚至是塑料吸管措施,陈泓宾说,相关法令还有许多权限问题须厘清,中
央政府估计明年才推出相关措施。
他说,州政府会配合中央政府,落实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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