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认拥大麻2罪状 男子监6年 鞭13下
(麻坡11日讯)餐饮店助手今日承认两项非法拥有大麻的罪状,结果被判监狱6年兼鞭笞13下。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凯鲁安华(37岁)今早被提控时,俯首认罪,两项指控分别被判入狱6年兼鞭笞10下,以及坐牢2年兼鞭笞3下。
被告在代表律师沙菲益纳因求情下,麻坡第1地庭法官安南允准刑罚同步执行,意味着被告只需坐牢6年兼鞭笞13下。
首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2日下午3时30分,在东甲县利丰港巴依拉旺路,拥有107.58克大麻,牴独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可在39A(2)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罪名下,可被判终身监禁或不少过5年,并可另加鞭笞不少过10鞭。
次控状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拥有41.96克大麻,牴独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项条文,可在39A(1)项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判坐牢不少过2年和不超过5年,并可鞭笞不少过3鞭和不超过9鞭。
被告闻讯后沉默不语,并在狱警拘押时,低头迅速登上警车,避开记者的镜头。
此案主控官罗海达副检察司。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