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涉嫌贿赂官员被控 2商人不认罪
(新山10日讯)2名商人涉嫌以2080令吉及5100令吉,贿赂地方政府官员,今日被反贪会控上庭时不认罪,案件订于本月和下月过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首被告卓振翔(译音,38岁)被控于今年7月6日上午10时,在麻坡峇吉里的菜园,给贸消局一名官员5100令吉,作為不对付业者违法收藏或拥有统制品肥料的酬劳,牴触统制品法令20(1)条文。
次被告陈朝川(译音,42岁)被控于今年9月23日下午3时30分,在居銮市议会以2080令吉贿赂官员拉嘉,作為撤销其触犯1987年地方政府法令7(1)条文的酬劳。
两名被告行為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17(B)条文(企图贿赂),可在2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於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為高。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两人皆不认罪。
法官嘉兰尼裁决,首被告案件订于本月18日过堂,被告准许以一名担保人及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次被告案件于明年1月14日过堂,同样以一名担保人及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為反贪会莫哈末阿尼斯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皆未礼聘律师辩护。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