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车长撞死大马妇 控方求判刑两周
(新加坡7日讯)巴士车长疏忽撞死46岁妇女,车长认罪,控方求判两周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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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审讯揭露,被告母亲及女儿都命丧公路。
车祸发生在去年11月8日凌晨约6时23分,地点是惹兰文礼,文礼大道前的路段。死者是46岁马来西亚籍妇女陈妙香,过马路时被一辆休班的新捷运巴士撞倒,身体卡在巴士底部,送院后不治。
被告柯亚芭(67岁)当时是新捷运的巴士司机,他面对一项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控状指他当时没谨慎注意路况行驶。
被告在10月5日认罪,律师今早求情时称,被告母亲及女儿在1997年11月,都在车祸中身亡,涉事司机撞后逃逸,因此被告在路上格外小心。
律师称,被告在撞死行人后,深受精神困扰,并已被解雇,失去所有津贴及奖励,他选择退休,相信不会再开车。
控方称,一般上求判至少7周,但本案被告有强而有力的求情理由,因此只求判他坐牢两周,吊销各级执照5年。
控方指出,被告的驾车记录良好,当巴士司机已有40年,事发地点并非应该过马路的地方,比起其他会用行人过马路的地方,罪责较低。
但控方也指出,死者已经过了两个车道,可见被告没注意路况,而且他开的是重型车辆,也是一起致死的案件,求判他坐牢。
被告今早在一名男亲友的陪同下出庭,犯人栏里的他身材高大,白发苍苍。本案将展至13日下判,被告目前被保释在外。(人名音译)
行车记录器
记录事发经过
巴士上的行车记录器记录下事发经过,控方要求播放这则超过10分钟的视频。
视频显示,被告在约6时10分开着空车离开巴士总部,当时天还未亮。大约8分钟后,身穿黑白线条上衣、
蓝色牛仔裤,长发披肩,身材高挑的死者陈妙香,从右边越过分界堤,被巴士撞上。
事发时天未亮
路面湿滑
律师求情时称,事发时天未亮,路面湿滑,车灯等都影响了被告的视觉,而被告的车速不快,当时开空车到文礼巴士转换站准备开工。
律师指出,马路附近有围栏,根本就不该过马路,所以被告没料到会有人过马路。事后,被告叫救护车,在现场等到警方到场。
他指出被告多年来良好的服务,获得多张奖状,良好驾驶记录就此毁于一旦,求法官判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