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不愿起床切水果 妇女遭男友五花大绑毒打
(新加坡27日讯)男子因女友不愿在清晨5时起床为他切水果,结果将女友五花大绑并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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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9日凌晨5时至6时间,地点在武吉巴督一带的组屋区。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与一名54岁妇女交往,女友有15岁的女儿,被告有时会在女友家过夜。
女儿知道母亲与被告之间的关系,会称呼被告为“叔叔”。
案发前一天晚上10时,被告与女友出外与朋友喝酒,到隔天凌晨3时才回家。
被告之后在凌晨5时起床,要女友切水果给他吃,但女友因太累而拒绝。
被告气得用几条手机充电线绑住女友四肢,并坐在女友身上,往女友脸颊赏好几个巴掌、拳打她颈项、还用充电器砸女友胸部。
控方指被告是惯犯,前前后共坐牢15年半,被判8年预防性监禁,遭鞭打46下,但始终并没吸取教训。
被告案底累累
控方在庭上念出被告案底,指他自1985年起便频频干案,犯下抢劫、强奸、蓄意重伤以及走私受管制毒品等罪行。
被告因此入狱、被打鞭,但都没有改过,在2016年干下蓄意重伤罪,在保释期间又干下非法禁锢女友和侮辱女友女儿尊严的罪行。
控方指被告是惯犯,要法官判他预防性监禁。
被告也曾于2016年于武吉巴督一咖啡店,用啤酒瓶砸一名65岁男子的头部,导致对方眼部骨折。(人名译音)
“我可以强奸你吗?”
被告还把女友的15岁女儿叫到房间里问,“我可以强奸你吗?”
根据案情,当时仅穿衬衫及内裤的被告在毒打女友后,把女友的女儿叫醒,并将她叫到房间里。
被告要女儿见到女友被五花大绑的样子,然后在女友面前问她的女儿说:“我可以强奸你吗?”
女儿听到后觉得受辱,当下拒绝了被告。
被告之后赏了她两巴掌,并在对方要逃跑时,拉着对方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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