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不在家非礼“继女” 杂工认罪 监3年加鞭刑
(新加坡10日讯)男杂工趁女友不在家,多次非礼年仅11岁的“继女”,闯入浴室对她上下其手,事后还给钱作为“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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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哑忍多月才鼓起勇气向母亲告状,没想到母亲竟以为她只是一时顽皮在开玩笑。
被告是今年62岁的男杂工,他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14年6月期间,非礼案发时只有11岁的少女。控方以其中一项严重非礼的控状提控,其他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昨午认罪,被判坐牢3年加鞭刑,但被告已经年过50岁,法官因此以12周的监禁取代鞭刑。
也就是说,被告除了原本的3年监禁之外,还得在牢房里多呆12周。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10至2011年之间开始和受害女生的母亲交往,3人同住,受害女生与被告以父女相称。
被告案发时值夜班,晚上8时出门到了隔天11时左右回家,女生的母亲上班时间则是早上9时到晚上10时,因此受害女生下课后大部分时间都和被告单独相处。
2014年6月至9月之间,被告与受害女生相处时,开始对她伸出狼爪。他起初趁女生在独自玩手机时,抓住女生的手逼她触摸他的下体。不久后,他开始趁女生在厕所里冲凉时,闯入厕所对她上下其手,摸她的胸部和臀部,并用下体摩擦她的身体。
被告每次下手后,会塞给女生5元至80元(15至240令吉)的“封口费”,警告她不能告诉母亲。女生内心苦苦挣扎,默默忍受,但被告却一次又一次来犯,女生最终忍无可忍,向好友诉苦,并在好友的鼓励下向母亲告状,可惜母亲不相,以为她只是顽皮开玩笑。
到了隔年2015年12月,被告和受害女生的母亲因为财务问题闹翻,被告这才离开母女。
母女后来在2017年11月16日报案,被告在当天傍晚就被逮捕。
心生阴影 与男生肢体接触崩溃
长期被非礼心里蒙阴影,女生中学上课外活动与男生有肢体接触后崩溃,向辅导员诉苦后才揭发“继父”恶行。
2017年9月,女生在中学参加课外活动,因为与一些男同学有肢体接触后感到巨大的压力,做出偏激的反应。
她后来向辅导员诉苦,说出被告多年前对她的所作所为。辅导员后来联络了母亲,女生在两人的鼓励下到警局报案。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女生报案后放下心头大石,勉强正常生活,但还是不时想起事发情况。
主控官也指被告出卖女生对他的信任,还企图用金钱掩饰行为,罪行严重。
被告以喝醉 不记得为由
被告指自己“天天喝酒,醉到什么都记不得”,却被控方打脸,指他“被调查时却连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他刚在去年娶了印尼籍妻子,有两名孩子需要抚养,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支柱,希望法官能够轻判。
当法官问被告对于所作所为有什么看法时,他却说:“我当时喝醉酒,什么都记不得了。我天天都会喝酒。”
但后来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接受调查时,就连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被告这才说出自己非常后悔他的所作所为。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自称是女生父亲,对她做出恶劣行为后却试图以喝醉为借口脱罪,他同意控方立场,但由于被告已经超过50岁豁免鞭刑,判他坐牢三年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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