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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永久或租赁 地段地契以母地为准
(新山2日讯)柔州房屋及乡区发展委员会主席祖基菲里指出,由政府发出的土地,若母地(Parent Lot)是租凭地契(Leasehold),那从母地所分出来的地段,同样也只能是租凭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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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所发出土地的使用期限為60年或99年,不再是永久地契,如果该母地原本是永久地契,那所分出来的地段可以是永久地契或99年租凭地契;但若该母地只有99年租凭地契,那从中分出来的地段也同样只有99年租凭地契。
“除了工业地段是30年和60年地契。”
他今日出席“柔佛州马来西亚房地產博览会2018”开幕仪式后,在记者会上说,属于柔州政府的土地显著在减少,其实州政府每年都有拨出一笔资金购买土地,例如今年就储备了1亿令吉。
他解释,虽然州政府还有土地遍布在全柔,但当中很多是农业地,尚未转换為商业地。
另外,他提到,州政府将会重新审视现有的房屋政策。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房地產发展商柔州分会前任主席拿督何美霖、署理主席黄健光及活动筹委会主席陈玉雄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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