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变虐童罪 男童母亲监8年 男友当庭获释
【年轻孕妇与新男友被控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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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8日讯)“年轻孕妇与新男友被控谋杀”案;原本被控谋杀罪的女被告,今日在交替控状下针对虐童罪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8年及社会服务240小时,而其男友则当庭获释。
2名被告分别为22岁女子苏菲雅和28岁男子莫哈末哈纳菲,他们原本被控于2017年5月13日下午2时至5月15日下午2时30分之间,在哥打丁宜县垦殖区住家,涉嫌杀害1岁9个月大男婴莫哈末扎里,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主控官诺法兹琳今早在新山高庭申请修改控状,将原有谋杀条文,改成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获法官末阿都拉准许。
此条文下一旦被控罪成,将被判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及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当通译员唸出交替条文的控状后,女被告俯首认罪,间中更不断用手擦拭眼泪。
主控官诺法兹琳说,解剖报告显示,小死者死因钝器对腹部的创伤所致,身上有新旧伤,头部也有瘀血。
她说,我国虐童案有日益增加趋势,当中都是亲身父母和监护人所为,希望法官严惩,让社会大众警惕。
她说,女被告还有一个孩子,担心轻判后,女被告会继续虐待自己的孩子。
另外,据男被告代表律师慕迪指出,由于其当事人并无涉案,因而获当庭释放。
苏菲雅的代表律师为布瓦拉山。
女被告经常虐待死者
据居住同一屋檐下的男被告母亲口供指出,每当死者做错事或吵闹时,女被告都会用衣架打死者,死者之前不管是发烧、跌倒或生病,女被告从未带死者去看医生。
根据案情显示,2017年5月13日下午2时,死者正在住家玩除臭剂,并拿除臭剂乱丢,丢掷到女被告,因此遭女被告打。
隔日下午3时45分,女被告再度用衣架打死者,只因死者不肯睡觉。当天,男被告于凌晨12时才返抵住家。
5月15日上午11时许,男被告替死者洗澡后外出,男被告母亲于下午2时30分左右返家后,发现死者突昏迷,躺卧沙发上,当时,她立刻和另一名目击者带死者到邻近的医院看医生,但已证实不治。
死者是被告和前男友所生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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